辽宁大学化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发布时间:2015-03-20 浏览次数:
为了做好2015年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辽宁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,制定化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。
一、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,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
二、成立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。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专业考生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。由至少5名及以上具有硕导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,每组配备至少1名记录员。
三、调剂
化学院各专业按招生计划120%实行差额复试。各专业上线生源未超过招生计划120%可接收调剂。校内调剂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专业。
各专业具体条件及缺额情况
专业代码 | 专业(领域)名称 | 缺额 | 具体条件 | 类型 |
070301 | 无机化学 | 7 | 接收本科就读化学及相关专业的合格考生。符合调剂要求。 | 学术型 |
070304 | 物理化学 | 7 | 接收本科就读化学及相关专业的合格考生。符合调剂要求。 | 学术型 |
070305 |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| 3 | 接收本科就读化学及相关专业的合格考生。符合调剂要求。 | 学术型 |
081704 | 应用化学 | 3 | 接收本科就读相关专业的合格考生。符合调剂要求。 | 学术型 |
085216 | 化学工程 | 12 | 接收本科就读相关专业的合格考生。符合调剂要求。 | 专业学位 |
注:1、调剂后各专业复试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%,计算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。
2、校外调剂先接收本科就读“985”“211”院校、报考学校为“985”“211”院校的调剂申请;其次按各专业要求优先顺序确定;没有优先条件的按统考科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。复试名单由我院另行通知。
四、复试及成绩计算
1、复试内容
(1)我院各专业复试内容均由心理测试笔试、政治素质考察、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(100分)、专业课笔试(100分)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(100分)5部分构成。
(2)政治素质考察、心理测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。但政治素质考察、心理测试及体检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(3)专业课笔试:
科目:基础化学实验,考试时长为两个小时。参考书目见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。
(4)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,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。
(5)每名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各专业复试小组应认真填写《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纪录》,做好面试情况记录。
2、成绩计算
(1)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、专业课笔试成绩、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,满分300分。每个单项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%及以上者为考试不及格,不予录取。
(2)入学考试总成绩: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。
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①、一志愿考生:
入学考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(满分500)÷5×70%+复试成绩(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×40%+专业课笔试30%+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×30%)×30%
②、调剂考生
A、理学专业:
入学考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(统考科目)÷2×70%+复试成绩(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×40%+专业课笔试30%+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×30%)×30%
B、应用化学、化学工程专业:
入学考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(统考科目)÷3.5×70%+复试成绩(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×40%+专业课笔试30%+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×30%)×30%
注:统考科目为国家统一命题科目,不作区分。
五、 录取
1、录取时各专业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,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合格考生。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做出取舍的,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,再相同者,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。
2、拟录取结果的公示
拟录取考生在学院、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10天。
六、其他
复试定于3月30日(周一)至4月1日(周三)进行,其中:
1、30月30日考生进行体检。
2、3月30日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。
3、3月30日下午至20:30进行外语听力、口语测试、专业课笔试。
4、3月30日至4月1日各学院组织各专业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。
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。
辽宁大学化学院
2015年3月20日